众所周知,商品品牌命名在当今社会中已经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很多商家在给品牌命名时,绞尽脑汁的寻求新意而忽视了品牌命名中的一些误区,这就不可避免会给企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。先知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化妆品品牌命名禁忌大全,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你正在为自己的化妆品品牌命名,赶快来看一看吧!
化妆品品牌命名禁忌大全:
在化妆品品牌命名过程中,品牌名称禁止表达的词意或者禁止使用的词语大致包含以下几大类:
1、医疗术语。如处方、药方、药用、药物、医疗、医治、治疗、妊娠纹,各类皮肤病名称,各种疾病名称等。
2、与产品的特性没有关联,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意。如解码、数码、智能、红外线等。
3、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。如抗菌、抑菌、除菌、灭菌、防菌、消炎、抗炎、活血、解毒、抗敏、防敏、脱敏、斑立净、无斑、祛疤、生发、毛发再生、止脱、减肥、溶脂、吸脂、瘦身、瘦脸、瘦腿等。
4、夸大性词意。如“专业”可适用于在专业店或经专业培训人员使用的染发类、烫发类、指(趾)甲类等产品,但用于其他产品则属夸大性词意。
5、绝对化词意。如特效、全效、强效、奇效、高效、速效、神效、超强、全面、全方位、最、第一、特级、顶级、冠级、极致、超凡、换肤、去除皱纹等。
6、医学名人的姓名。如扁鹊、华佗、张仲景、李时珍等。
7、虚假性词意。如只添加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化妆品但宣称产品“纯天然”的,属虚假性词意。
8、封建迷信词意。如鬼、妖精、卦、邪、魂。又如“神”用于“神灵”时属封建迷信词意,用于“怡神”(如芳香化妆品)时可以使用。
9、庸俗性词意。如“裸”时属庸俗性词意,不得使用;用于“裸妆”(如彩妆化妆品)时可以使用。
10、已经批准的药品名。如肤螨灵等。
11、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。如特殊用途化妆品宣称不得超出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9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含义的解释,又如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用途化妆品作用。
以上对化妆品品牌命名禁忌大全的介绍,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。如果您感兴趣,欢迎在此继续浏览其他文章。如果您正在为品牌命名而烦恼,欢迎点击在线咨询,找专家为您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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